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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重要部署,通过多项涉医行动计划!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两个涉医行动计划。

  会议强调,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全局。

  要着力提高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

  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要充分发挥我国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中医药发展安全。要高度重视国产医疗装备的推广应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国产医疗装备迭代升级。

  要加大医工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一批医疗装备领域领军人才。

  上述国常会从“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全局”,为两份行动计划定调,要求从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两方面补短板,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并提到了国产医疗装备升级、人才培养等具体措施。

  两个行动计划为何都将时间定在2023年至2025年?

  记者注意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今年5月发布了《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这份计划明确了行动目标:利用3年时间,在全行业进一步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机制,进一步巩固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提升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行动计划在列出了28个具体的措施后,还明确了三个工作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3年5月—6月)

  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制定印发行动计划,拟定对各省份行动效果监测指标体系,召开工作会议做出具体工作安排。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备案,部署本辖区行动相关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5年9月)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年度进行行动工作部署和工作总结。各地按照本计划分别落实工作,加强指导评估,及时解决共性问题。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遴选年度典型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

  (三)评估总结(2025年10月-12月)

  在各地总结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对质量安全提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炼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经验,通报巡查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强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于工作中发掘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组织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制度性安排。

  同时,行动设立了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破壁”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织网”行动5个专项行动,就手术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以疾病为链条”的诊疗模式、病历内涵质量、患者安全管理、质控组织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也是本次行动的核心任务。

  就在近期,多个省份也相继发布了各自的行动方案

  安徽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提出了30项具体措施和5个专项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安徽的行动方案明确了一些具体指标。例如,力争到2025年底,冠心病、脑卒中、乳腺癌等专病的诊疗模式和组织形式有创新性突破。全省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提升至80%;全省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提升至45%。

  还有,到2025年末,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进一步提升,安徽全省三级医院手术患者住院死亡率明显下降、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手术率不高于1.8‰。住院患者手术后获得性指标发生率不高于7.5‰。

  湖北

  湖北省卫健委印发的《湖北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从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管理网络等维度提出了29项主要任务和5个专项行动,将在湖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施。到2025年末,湖北将设置完成不少于600个市级质控中心,质控工作逐步覆盖住院、日间、门(急)诊等全诊疗人群。

  湖北省在国家方案基础上新增提出要推进医疗质量数据平台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建设院内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和数据中心,实行院内门(急)诊、住院、护理、药学、手术、麻醉、检验、影像、病理、超声、心电、输血、日间病房、互联网医院等医疗流程闭环管理,实现医疗质量关键数据实时抓取、监测和预警,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福建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福建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在国家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从结构质量、过程质量和工作机制3个维度提出29项具体措施,新增“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工作方案》提出,加强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夯实结构质量;强化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织密质量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等核心要素管理,提高急诊、门诊、日间医疗、手术、患者随访等薄弱环节的质量,加快推进多学科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诊疗行为、患者评估、三级查房、合理用药、检查检验、病历质量、会诊行为、危重症救治、患者安全管理、护理服务、院感防控等11个关键环节或行为的质量安全管理;探索完善“以质为先”的绩效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以点带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工作方案》还从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目标改进情况、急诊和日间医疗质量、医疗行为质量、结果质量、病历质量6个维度设置了45个监测指标。在国家40个监测指标基础上,福建省新增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手术相关记录完整率、抗菌药物使用记录符合率、CT/MRI检查记录符合率、不合理复制病历发生率等医疗行为质量及病历质量5个指标。

  山西

  8月25日,山西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山西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都要参与。围绕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维度,《实施方案》提出30条具体措施。

  在国家开展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破壁”行动、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患者安全专项行动和“织网”行动等5个专项行动基础上,结合山西省实际,《实施方案》新增医疗质量提升专项培训行动、急诊质量提升行动、门诊质量提升行动、“四合理”提升行动、监管责任落实专项行动等5个专项行动。

  图文来源:澎湃新闻、湖北省卫健委、山西省卫健委、健康报